法律问答

未婚同居有两个子女,妇女无工作照顾子女,没有收入,现在情感和分手,协议一致认为,同居期间以男子名义的财产由两人共有。

2020-05-14 08:2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有配偶的人与婚外的第三人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是一种违法但不犯罪的行为;如果是有配偶的人与婚外的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不单违法而且是一种犯罪的行为;如果均没有配偶的两个成年人,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无论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既不违法,更不犯罪,只能说是一种不适法的行为;如果是一个成年男子与一个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同居,那就涉嫌强奸了。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所形成的关系,通常会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种是属于符合我国事实婚姻构成的条件,属于事实婚姻的;一种即只能是一种同居关系。
  • 你好,没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平均分配,之前个人财产各归各自所有。如有小孩可以起诉要求孩子抚养费。
  • 结婚是以登记为准,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你们的财产属于共有关系,只要您能够举证证明该财产是在你们共同生活期间的收入即可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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