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个人喝酒喝多了先打的我,开始没还手。后来受不了还手将其中一人推倒后手骨折了!将我抓起来了刑事拘留!鉴定对方是轻伤害!而我不是故意的!为什么判我是故意伤害、??后来和对方鉴定的协议赔偿5万元不追究我的法律责任!为什么检察院还要起诉我!让我等着上法院!请问我该怎么办!不都说民不举官不究吗???如果判的话我能的结果会怎样???4月3号的事情今天都7月6号了!检察院给我打电话是6月1号!我该怎么办??跪求良策!!!!对方不追我的法律责任了!!为什么检察院还要对我提起公诉!!我已经赔偿和解了! 我这不属于正当防卫吗?

刑事辩护
2018-09-27 01:5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如果是故意伤害,经鉴定未造成轻伤以上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伤情鉴定应该由公安机关内部的法医部门进行鉴定,如果案件需有要的,也可以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条
      对人身伤情进行鉴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二名以上鉴定人负责实施。
      伤情鉴定比较疑难,对鉴定意见可能发生争议或者鉴定委托主体有明确要求的,伤情鉴定应当由三名以上主检法医师或者四级以上法医官负责实施。
      需要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送达被聘请人。
  •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那么对方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造成轻伤害得故意伤害案件属于告诉案件,如果你不要求,公安机关可以不立案。
    但是如果你不是必须要求他承担刑事责任的话,可以调解解决,如果调解,赔偿数额由你们双方确定可以不按照赔偿标准计算。如果协商不了,他应该赔偿你的损失包括医疗费、鉴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但是由于本案是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要求精神损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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