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已经分居两年多了,一个女儿,一个女儿,一个女儿7岁,一个儿子5岁,对方起诉离婚,带来一个女儿,我带来一个儿子,没有财产,我不同意,去年我给她两万块钱和白金,希望她回来,她绝对不会

离婚
2020-05-14 11:3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 作为被告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第一,是否同意离婚,这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
    第二,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种类等;
    第三,子女相关的身份信息,如果想抚养孩子,可以收集自己有利抚养的证据。
  • 被起诉离婚后,作为被告应该做好以下一些准备:
    首先是否同意离婚,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其次应该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种类等;最后子女相关的身份信息,如果想抚养孩子,可以收集被告自己有利抚养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