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交了订金,想毁约!但是合同书上除开没退合同违约金也要赔付合同违约金。有效吗?

2020-05-14 11:41: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1、定金罚则适用由于一方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现在的情况,产权人是否明确表示不愿意过户或者已经把房子卖给别人;
    2、使用违约金条款要看合同关于违约金的具体约定是否满足,如果满足,可以要求接触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
    3、定金罚则和违约金一般不能同时运用,你的案件建议选择违约金条款;
    4、关于你讲的房价上涨需要证据证明,必要时可申请房屋价值鉴定。 具体案情建议电话咨询。
  •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二手房买卖违约怎么赔偿?对于二手房违约金深圳地方性的规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1、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2、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1)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 当事人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时可以解除合同。
    (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如果没有上述情形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