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骂我 我与别人发生冲突 就踢了对面一脚 双方开始拉扯 我被对面拉倒地上 然后好几个人打我 我路过的朋友看我挨打 就过来了 将一人打成轻伤二级 但是我没有打那个轻伤的人 现在对面不和解 对方也报了警 我朋友已经录了口供 我还没有去 据说是可能定性为寻衅滋事 请问会构成刑事吗 如果构成我会负刑事责任吗 我是主要责任吗 我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8-09-27 05:2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大部分轻伤害案件是属于主观恶性较小、危害不大的偶发性犯罪,从其特点来看,对此类案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
    因此,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轻伤案件检察院可以根据案情和加害人的表现作出法定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的决定。这样既有利于缩短诉讼环节,又有利于给犯罪人一个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 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是: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特别指出:累犯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和轻伤害案件占刑事和解的绝大多数。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包括轻伤
    一、二级)已经触犯了《刑罚》的故意伤害罪,属于检察院提起国家公诉的罪级,不属于当事人自济或自我调整的范围,当事人是不能和解自行了断的。侵害人积极赔偿受害人,侵害人与受害人达成的只是谅解,可以作为裁量的从轻量刑的依据与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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