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租借了两套商业房子,只在房地产卡上写了他的名字。但是我的名字在这两套房子的共同所有权卡上。如果我想买第三套房子,我会买第三套房子,第一套房子60%的定期付款吗?或者第一套房子的30%的定期付款?如果他想卖或者,我会同意吗?

2020-05-14 12:3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债务人在诉讼期间处置房产,具体应看其处置方式,所采取的措施也不同。
    2、如果对方未无偿转让或者明显低于市场价转让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置行为;
    3、如果债务人为正常的价格转让,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债务人的房产转让价款。《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 会受理。
  • 离婚时,有证据证明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详情可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