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聚众斗殴主犯,对方轻微伤已赔偿并写谅解书。我们一起打架的有个持械的,检察院建议是,我主犯6个月/一年半,他是3/5年,请问,我会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8-09-27 05:4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累犯是从重处罚的,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是因为聚众斗殴打架而导致受伤的,通常可能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在受害者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其有权利依法起诉请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打架致人轻伤,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争取判缓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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