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详情:我女朋友以前的相亲对象经常给她打骚扰电话,期间已经明确跟他说过不要再联系,但是他还是不听。然后我给他打电话说不要再骚扰我女朋友,然后他就要约我我来谈谈,我一个去带着我女朋友,他带了三人以上的人来,这个时候如果他们动手先打我,我用汽车里随车携带的扳手与他们打了起来,这样我们双方算什么罪?他们三人以上算聚众,约我出来谈谈算有预谋?打起来以后构不构成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然后我一个人去按道理说没有预谋打架吧?一个人去就是想谈谈,我先被打,他们人多我害怕人身受到伤害拿了随车携带的扳手与之搏斗能不能算是正当防卫呢?如果不算是不是构成打架斗殴?打架斗殴算不算是民事责任?他们构不构成刑事责任?

暴力伤害
2018-09-27 06:18: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 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构成要件:
    1、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即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
    2、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3、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
    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4、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