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7岁的父母离婚时,我的户籍和母亲一起签字,父母离婚后,父母和祖母一起生活,几年后祖母因病去世了。 父亲因为腿不好,和婶婶回到乡下的平房,询问了这个时期姑姑可以自由支配父亲的工资。 现在父亲去世的阿姨有权收父亲的葬礼费用吗? 你有继承权吗?

离婚
2020-05-14 15:41:27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您好,您享有继承权。
  • 有继承权,子女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您好,您享有继承权。
  • 有继承权,子女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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