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年前七个人对另一人进行殴打,致对方重伤二级,其中一人是带头人,一人是持刀伤人者,两人已被拘押。我们其余五人属于从犯无前科犯罪记录,且事后第二天我们五人去自首,如果等法院开庭审判,如果我们愿意赔偿,并且认错态度很好的话,可能判缓刑吗?

刑事辩护
2018-09-27 07:3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获得缓刑的条件有很多:
    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当然这种情况是指庭审都认罪,如果庭审时不认罪则不适用缓刑。
    )这实际是反映一个人的悔罪心理和态度。如在英国,被告作出的认罪越早,量刑折扣的幅度也越大。
    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
  • 如果单纯从“犯罪记录”的字面来理解。那么如果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的,不应该认为是“记录”。法院才是是否“犯罪”的唯一有权判断机关。

    俗称刑事犯罪记录,也称前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行为是犯罪。

    凡是不满14周岁的人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不构成犯罪,没有犯罪记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他行为也不构成犯罪,没有犯罪记录。
  •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限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被判缓刑,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缓刑也是刑事处罚的一种,会被记入犯罪记录。
    在公安户口档案系统内会被体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