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村子里的一个人,用我父亲的名字按了我父亲的印章,我父亲不知道,还没有来,现在那个人没有还钱,存了钱就被银行拉走了。 现在起诉了我的父亲。 我该怎么办?

2020-05-14 16:3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是不用坐牢的。如果你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你的钱暂时也拿不回来,法院会中止即暂停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了才会执行。
    虽然如此,但如果你不起诉,那你拿回钱的几率就是零,起诉了至少还有希望。
  • 银行贷款逾期被银行向法院起诉了的,应该:
      
    1、如果银行起诉的金额有误的,应该及时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便法院能够查清事实,维护你的利益。
      
    2、如果金额无误的,应该尽量与银行协商,争取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以减轻还款压力。
      另外,如果在法院判决后仍不主动履行的,会由法院强制执行并依法处分你的财产,并可限制高消费和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以后的生活、工作及贷款等信用活动产生严重影响。假如还是不还款,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同时由于恶意不还款信用记录评级会十分差,影响未来的贷款等业务。
  •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信用卡无力偿还属于民事纠纷案件,金融机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清偿;被执行人未按执行人民法院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若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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