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先生你好。我买一套二手房不过户只签了个购房协议行吗?不知道这份协议有多少法律效益?安全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2018-07-04 17:4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买期房时签购买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购房前,您首先需要认真查验您所选中房产的合法预售证件。
    我国目前对商品房预售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政府对房产公司预售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的法定证件,也是开发商资信状况的重要证明。
    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则该行为直接违反了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您在购买期房时应当要求房产公司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该公司不能提供《许可证》您完全有理由拒绝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依该协议支付任何款项。
    (二)要谨慎签署购房协议并详尽规定可能涉及的全部事项。
    期房的购销合同中有下列条款是需要特别加以详规定的:
    1、竣工日期及房屋的交付时间。
    对于期房来说,购房者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何时入住,而开发商往往不能按时交房,少则延误一两个月,多则一两年,购房者巨额房款全部交付,而入住无望,赔偿艰难,实在苦不堪言。因此必须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入住程序,并对延期交房的免责条件做出限定,所谓免责条款就是指房产公司在约定的期限不能交房而不被视为违约的情况,比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延期交房,是可以接受的免责条件。免责条件决不能笼统约定,只能明确限定一种或几种,以免开发商在日后以"设计变更"或"资金问题"作为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以逃避责任。
    2、详细约定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建议您最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如期履行合同最好的约束。双方可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
    3、违约责任
    关于本条款,特别要提醒您的是对预期违约的约定,在现存的各种商品房购销合同文本中,即使是由主管部门推行的条款相当完善的格式合同当中,对于违约责任也只是做了一般约定,即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如何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根据一般的违约条款,购房者只能等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方可要求赔偿或退款,而这个期间不但包括合同本身的期限,还要包括漫长的协商、谈判或是诉讼期限,非常不利于购房者的权利保护。而事先在合同中订立"预期违约"条款后,如果再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约定进度严重不符情况,或到期根本无法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可按合同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即时赔付经济损失或退还房款,协商不成,可直接采取起诉、仲裁等司法补救方法,这在时间、具体上都更加切实保护了购房者的权利。
    (三)双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您最好还应该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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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者购买期房有哪些权利?
    购房者作为期房的预购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享有在合同约定日期请求预售人交付约定商品房的权利。虽然期房与传统的房屋买卖有一定的差异,但这并不妨碍购房者享有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主要包括预购人基于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益以及预购人基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取得的合同利益。
  • 二手房买卖签约要确定好二手房的一些基本信息,如房子的面积,质量等。违约赔偿的约定也要明确,不然很多房东可能会因为下一家开价更高转眼就不卖给你了。也要查看房屋产权情况,例如房子有没有被出租啊。详细的还是看下文吧。  
    1、确定二手房的基本信息  签约前一定要去房地产交易或者不动产登记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查封、抵押等情况,确认签署的合同上表明的房产位置是否与房产证一致,户口问题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也是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的问题。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出现,一定要在合同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日期。  
    2、规定违约赔偿事项  为防止房主改变主意,在合同中要注意规定违约的赔偿事项,千万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没有依据,违约赔偿这一点应该尽可能将赔偿金额提高,要求违约一方赔偿房屋总价的10%,这样才二手房交易中能够起到约束的重要,买卖双方交易的会更加顺畅,也能在另一方出现违约情况的时候得到补偿。  
    3、使用资金监管  交易的时候不要使用现金,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更为安全,且方便,无论是定金、首付,都可以放在资金中,过完户一切OK再付给卖家,在二手房交易中,为了保证交易的公正和安全,买家将购房涉及到的资金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临时托管,待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资金交付卖家。  
    4、查看房屋产权以及是否出租  确认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售房者是一致的,了解清楚当前房产的出租情况,有租约的房子一定要和卖家协商好交接租约的事情,哪个时间点之前房租归谁收、租客的押金如何处理,在签约过户前买家好和租客联系一下,了解一下房子的整体问题,这样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房屋的整体情况。  
    5、保管好交易凭证等  签订了买房合同并不代表交易就结束了,之后还是有可能发生交易纠纷,妥善保管好收据可以在交易纠纷出现时及时做出回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能同时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公平,相关收据、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双方共同签字,各自保留。如果签订的是收据,一定要确保收据信息详实、准确。
  •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极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政府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那么,  2013二手房买卖不过户的风险,主要有:  
    1、房屋不过户双方均可能反悔  随着房价的涨跌变化,由于房价的变动,买卖双方对已交易的二手房最终流产,引发了许多矛盾。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就不存在这些麻烦了。  
    2、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如果办理了房屋过户,才可能善意取得该房产。  
    3、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由于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能体现债权关系。但由于双方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对核实物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的产权人仍然是原出卖人,出卖人仍可以行使房屋所有权人的相应权利,而买房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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