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关于要约和承诺的撤回、撤销表达正确的是( )。   A、要约和承诺均不得撤回;   B、要约和承诺均不得撤销   C、要约和承诺可以撤回,要约可以撤销;D、要约和承诺可以撤回,承诺可以撤销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      )。A.违约行为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3、甲向某编辑部乙去函,询问该编辑部是否出版了有关司法考试的教材和参考资料,乙立即向甲邮寄了司法考试的资料五本,共120元,甲认为该书不符合其需要,拒绝接受,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从本案来看(      )。A.甲乙之间合同已经成立                    B.甲乙之间合同未成立C.甲乙双方已经完成要约和承诺阶段          D.合同是否成立无法确定4、在权利质押中不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A.汇票           B.存款单     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 房产5、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是( )。 A. 只能适用定金条款         B. 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C. 合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 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6、定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        A.5;           B.10;           C.15;             D.207、下列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房地产买卖合同;B、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合同;C、教育服务合同;D、社会公益事业之外的捐赠合同。8、甲收藏一套清代红木家具,价值约5万元,甲的其它财产价值为10万元。甲欠乙50万元。后来,甲将红木家具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其从国外回来的表弟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若丙不知甲欠巨额外债,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B.只有在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行使代位权C.不管丙是否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D.若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9、《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     )”。A.为新要约   B.为原要约C.为新承诺   D.既不为新要约,也不为承诺 

2018-09-27 09:3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
    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后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这个意义上,后履行抗辩权可以称为违约救济权。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种抗辩权是中国《合同法》所独创的一种抗辩制度,该抗辩权的名称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应称为先履行抗辩权,也有人认为应称为后履行抗辩权。
    这一条所设定的抗辩权是为后履行的一方设定的抗辩权,比较而言,将之称为后履行抗辩权更为合理。
  •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通常为房屋总价款的10-20%。
    1、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可以放弃违约金,直接主张实际损失。
    2、一方认为违约金过份高于实际损失的,则必须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整。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司法实务中法院确定损失的办法,应当以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但是,法院委托鉴定,往往时间很长,为了尽快审结案件,法官通常仅仅咨询鉴定部门,记入笔录,即可进行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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