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五月份,公司负责人突然告诉我,如果公司没有购买保险,我就不能这样做了。我不知道合同是怎么签的,因为他们从来没有通知我。我想问一个律师,我是否可以参加合同。更重要的是,我能要求过去几年的工资还是赔偿?

2020-05-15 05:08: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不买社保违法吗?公司如果不买社保怎么办呢?根据我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详情有关公司不买社保的内容   公司不买社保怎么办?   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工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1、如果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由职工自己参保是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规避社会保险义务,这种协议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如果遇到公司不买社保或者一其他方式规避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律条文: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 挂靠公司交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
    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

    以个人名义挂靠到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主要也是为了享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工伤与失业保险也是享受不到的(工伤与失业保险都是单位为员工承担费用的,但个人只是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代理公司无法证明个人是出现工伤,或者是非本人意愿失业)。
  • 用人单位交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不能因为给劳动者支付了所谓的“保险费”而不去给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n补偿的钱不用退。因为没有证明是交纳社会保险的。n法律依据为《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n《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的规定。n
  • 公司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受伤的,如果是属于在工作的时间内受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的,等病情稳定以后,在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才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伤残等级进行一定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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