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到5月17日,当时我因病休病假,公司开除了我,直到4月17日,可能还没有给我工资,原因是我没有转移,我想问问我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2020-05-15 09: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
  • 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具体可以详谈。
  • 你好,按规定公司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即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以去劳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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