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个朋友,借民用贷款,在付给我的利息期间,每月1万元是500元。借我之前和之后借我13100多元,现在找不到其他人,电话联系,所以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0-05-15 09:5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利息支付要求符合合同约定,以合同当事人对利息事先有约定为前提。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利息支付义务。在此,利息的支付必须符合支付要求,具体有两项条件:  第一,支付期限要求。
      包括两项内容:首先是利息清偿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清偿以债务人清偿本金时一并清偿。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利息多少的计算时间。  利息计算的标准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但是,在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1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 找不到对方也可以提起诉讼的,法院传票可以公告送达,之后如果对方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
  • 看下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找不到人,法院可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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