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一家饭店工作,可是由于老总临时莫名其妙的骂脏话我做了一个多月就沒有干了,问起要薪水他不给,她告诉我前几日有一个服务生也是由于他不给薪水把他告劳动部门来到,可是我的薪水早已是3个月之前的事儿了还能够要回家吗?

2020-05-15 13:0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1、收集、保留证据,依托劳动执法部门解决

    (1)最简单的方法是收集企业拖欠工资的证据,以证据为基础,投诉其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依据仲裁的结果,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通过法院的判决,强制公司支付工资。

    向法院提起起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除此以外,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如果佣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此时佣人单位不仅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而且劳动者也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这中存在欠薪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不用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费用,同时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   公司要是申请破产,一般情况下应该先还银行贷款,,之后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支付工人工资。
      对于银行贷款,正常情况下都已由对公司的财产对其设置了抵押,银行对抵押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这些被抵押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法院拍卖抵押财产所得也优先支付给具有抵押权的银行,剩下的财产才属于破产财产,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当然,如果银行的贷款没有抵押的,则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要先付工人工资后才还银行贷款。
  •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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