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订了一辆车,合同是20个工作日,他现在打电话给我说这辆车没有,要我再订一辆,还需要加点钱,或者我会退还押金,我读了保证法说,违约是退还双倍押金,但是我现在不想起诉他,我该怎么解决。

2020-05-15 13:1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 看合同约定,如果对方有违约行为,可以起诉维权。。。。
  •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如果新的公司确实收购了原来的公司,那么,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继任者全部承担,新的公司擅自变更合同约定,加重承租人负担,存在违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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