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非农业户口,08年10月-12月办理的养老保险金补及,09年是否还可以办理?????

保险赔偿
2018-07-04 18:0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重庆为例怎么办理养老保险事项的登记?
    一、办理内容
    (一)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登记执照》、《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人员增减变更登记
    1.办理范围
    参保单位新招的未参保或漏投保的职工、调入未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单位职工死亡等、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续保的、行统单位职工参军、上学、教劳改或判刑等的,
    2.人员增减变更登记
    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增减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在职职工增减情况申报表》);
    (2)增加人员的应提供《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与单位建立或解除的劳动关系证明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
    (6)出国的应提供护照、出国定居证明
    (7)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或《火化证》等有效死亡证明。
    二、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将资料报行统办审核;
    (2)行统办根据资料办理参保、变更或注销等手续。
    三、办理时限:
    办理参保登记,所提交的资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办理人员增减变更登记,资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办理注销登记,资料齐全且无欠费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四、收费情况
    不收费。
    五、承办机构
    市社会保险局行业统筹办公室
  • 养老保险补缴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政务大厅咨询了解。

  • 1、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2、具体手续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书、社保卡及缴费明细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第二十六条参保人跨自治区流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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