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时候,我在叔叔家有户口! 但是我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 叔叔没有履行任何义务! 现在我的户口搬家了! 叔叔现在没有生活来源需要我赡养费! 我应该扶养他吗?我叔叔没有孩子! 有兄弟姐妹!

2020-05-15 14:4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如果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或者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如果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分配的份额可以平分,也可以由继承人之间协商。
    可以参考《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1)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可立下遗嘱来处理今后的遗产继承问题。如没有遗嘱则由你爷继承,如你爷去世则由你父亲及大伯共同继承。
  • 你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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