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分期买了部手机,当时工作人员说2799.因为经常在哪买东西,说给按2350计算,贷款本金是2350,首付499,每月还款253.40元,分12期。
当时工作人员也没让看清合同内容!一路绿灯的就做下去了!
当时因为公司打电话急召,也没仔细看,晚上回家跟妻子说起来,仔细一算,除去499的首付,12个月下来还款高达3040.8元。
如果算上499,那就是买一部手机需要3539.8元,平均每月是294.98元的还款费用,这比钱都快赶上一部高档智能机了。
按照如此计算,没个月要多还57.6元的利息,月30天计算的话就是日息1.92,总计是691.2的利息。
如此高利率,算不算高利贷?这种利率高的太吓人了!!!
业内人士给出的回答是这样的,任何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者提供融资服务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能提供个人信贷与放款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否则属于非法放贷。其二,信贷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金融政策与标准。倘若贷款利率高于国家相关标准,就有‘高利贷’嫌疑。即使是民间借贷,贷款利率也不应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高出就是违法
这可不可以算作法律依据

消费者维权
2018-09-27 12: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利贷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部分不受保护,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是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偿还的。《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假设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6个月至一年期为
    6.12%,1-3年期年利率为
    6.30%。即:凡月利率高于
    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
  • 你好,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超过年利率36%应该就算吧,希望解答了你月利息达到多少算放高利贷的问题。
  • 借高利贷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的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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