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骑摩托车一切正常行车,为避开左拐的小车而跌倒在地,并与小车车前相碰,导致头顶部负伤,小车驾驶员现场开车离去,我想问一下义务该怎样定义?驾驶员是否算交通肇事逃逸?

2020-05-15 15:0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一般来说: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 我们在认定逃逸时,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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