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更改公司名称让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违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15 16:3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即不用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公司非得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新签订的合同损害的员工的利益,则员工可以提出赔偿申请。
  • 公司名称变更,员工可以要求先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再从新签订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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