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作为服务员工作! 那天,我和领事吵架后辞职了! 店里有我半个月的工资,我说我没有工资! 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能给我一份工资吗?

2020-05-15 16:5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欠你工资的证据
  • 你好,公司无权随意调动员工的岗位。对于非员工过错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解除可要求经济赔偿金,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资有多少?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委托律师发函。
    如需,可来电咨询,我们会尽力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