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高架桥上追尾军车(我全部责任),军车主张自己的4S店是800元,我的保险公司说,军车没有交通保险是不赔偿的(对方确实没有交通保险),我一定要赔偿对方800元。 有适当的规定吗?

2020-05-15 19:4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追尾交通事故,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追尾,无论前车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追尾就是后车全责。后车只能报保险,然后由保险公司给前车拍照并定损,然后按照定损价格付给前车修车费用,然后一般来说,后车也要给前车一定的补偿金。
    这个补偿金保险公司是不给报销的。 然后,后车也要去修车,保险公司再给后车定损,然后给后车报销修车的费用。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 赔偿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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