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冶金买了二手房。 当时交了定金。 我收到了中介费,一个月过去了。 卖方违约的房子想涨价30万美元。 我买不起。 违反了他的合同。 但现在他同意赔偿我的定金和违约金。 中介费不予赔偿。 我该怎么办?

2020-05-16 00:0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该条规定,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之。
    关于定金的数额限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至于违约金的数额,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实践中一般由当事人双方自愿商定。
    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一般情况下,房东单方面违约不卖,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违约金赔偿。
  • 一般来说,房东单方面违约不卖,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违约金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