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今天去派出所自首,因为他与一起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重伤的案件有关。原因是我朋友与其伙伴聚会喝酒时,其伙伴在KTV门口与人发生口角纠纷,其中一伙伴扇对方一耳光,然后对方十几个人过来打我朋友这一伙人,我朋友一方的其中一人拿出小刀将对方三个人捅伤,其中2个经鉴定属轻伤,一个属重伤。在这过程中,我的朋友一直在劝架,后对方不听劝,反而三四个人打我朋友一个,在这过程中我朋友也踢了对方人几脚。重要的是人不是我朋友捅的,按照我朋友这个情况会不会被判刑?如果会,大概会被判多久?判缓刑的机会大不大?现在我朋友被关在派出所,我很担心,还有现在拿刀捅的那个人已经跑路了,还有一个先动手打对方耳光的那个人在前几天已经被取保候审了,按照这样的情况,我朋友情节比他轻,能否办理取保候审。恳请专业人士尽量帮忙回答。

刑事辩护
2018-09-27 14:1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量刑主要是看具体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辩护是本律师的专长,本律师在成都,欢迎与本律师联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轻伤,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如果当事人殴打他人致轻伤,只要不是情节严重的雇凶伤人或多次殴打他人,受害人又同意和解,是完全符合取保条件的。
    三、此案中,取保与当事人其他案底无关。
    四、如达成和解并履行,可以撤案转治安处罚,如达不成和解,则需要移送起诉判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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