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和我
离婚
了,第一次审判还没有离婚,判决日期是6月15日,请问12月15日以后,我可以再向法院提交离婚材料吗?
离婚
2020-05-16 02:5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第
一、在判决下达15日内对方提出上诉是合法权利。
第
二、对方上诉不算重新审理案件。
第
三、如果你想分割共有财产,应当在起诉中写明诉讼请求,如果一审的时候未写明,可在二审开庭前,书面向法庭申请增加诉讼请求,在你们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前提下,并且该协议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下,那么按照协议执行。
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在双方都没有
家庭暴力
、婚外情、婚外性行为等过错的前提下,单纯按照感情不和审理离婚,法院在分割财产上一般会侧重弱者,所谓弱者指的是收入相对低的一方,或者稍微侧重女方以及带孩子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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