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到一人死亡,我买了交通保险12万,商业保险100万。 再加上不赔偿。 现在谈判对象要求我另付15万美元。 怎么办?

2020-05-16 04:57: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你所驾驶的肇事车辆属于全责,在死亡一人的情形之下属于“发生重大事故”,在此情形之下的刑事责任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您方现已与受害人家属达成并履行赔偿协议,因此公安机关同意为您办取保候审,但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您不需要负或法院判处你负刑事责任,只是对于民事部分赔偿会对刑事部分量刑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
    而我国刑事诉讼法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正常程序期限在十二个月,因此您的情况属于正常的,您可以与办案机关多沟通看问题出在哪里。您或您的家属可以与受害者家属协商,请受害者家属为你出具一份“谅解书”(最好是两份,看你的案件在哪个阶段,如在侦查阶段就交公安机关,如在审查起诉阶段就交检察院;另一份自己留存交法院),受害人的谅解对于您的量刑也有很重要的作用。
    由于交通肇事罪是属于公诉案件,因此并非您方与受害人家属方达成赔偿协议后国家就不追诉了,而是正常的诉讼程序还得进行。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方全责造成您的人身伤害,您可以要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尽快提起诉讼。
    提示: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因酒驾造成的交通责任事故,其赔偿不属于交强险赔偿的范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