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一国企工作,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年,公司有出国培训名额,我参加选拔考试通过,参加了为期1年的国外培训。培训前,公司让我签订了培训协议,上面列了50万的赔偿金额。我以为实际培训费的确要这么贵,所以就签了(当时签证都已经办好,也职能签了)。后来,我发现公司只支付了10万培训费,其余的是奖学金,由另一家单位和学校联合支付的(公司、另一单位和学校三方各出10万,共30万左右,是一个联合奖学金项目)。同时,公司延长了我的劳动合同,要求我培训后服务8年,在原合同上做了变更。另外,公司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上都明确说明,一年以内的培训期间,全额支付员工工资。所以,培训期间,公司支付了我的工资奖金大约十几万元。现在,我因个人原因要辞职,请问是否需要赔偿50万元?我是否需要赔偿培训期间的工资?谢谢。 您好,<p>我在一国企工作,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p><p>前年,公司有出国培训名额,我参加选拔考试通过,参加了为期1年的国外培训。培训前,公司让我签订了培训协议,上面列了50万的赔偿金额。我以为实际培训费的确要这么贵,所以就签了(当时签证都已经办好,也职能签了)。后来,我发现公司只支付了10万培训费,其余的是奖学金,由另一家单位和学校联合支付的(公司、另一单位和学校三方各出10万,共30万左右,是一个联合奖学金项目)。<p><p>同时,公司延长了我的劳动合同,要求我培训后服务8年,在原合同上做了变更。<p><p>另外,公司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上都明确说明,一年以内的培训期间,全额支付员工工资。所以,培训期间,公司支付了我的工资奖金大约十几万元。<p><p>现在,我因个人原因要辞职,请问是否需要赔偿50万元?<p><p>我是否需要赔偿培训期间的工资?<p><p>谢谢。

2018-07-04 18:2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支付。
  • 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辞职时不需要赔偿专项培训费用,公司内部讲师对内部员工的培训不算专项培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公司裁员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下面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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