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已经二十年了,离家出走十一年,儿子和婆婆和我住在一起,他从来没有管我们的死活。 我们有两层楼,现在他离婚了,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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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离家出走,另一方如果真的要离婚,根据你的情况,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去做:
(1)、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然后确定其失踪,以失踪为理由,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以没有感情分居两年以上为理由,向法院申请离婚。
(3)、以感情破裂为理由,直接申请判决离婚,如果法院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期内无人应诉,过后开庭又没人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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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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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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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