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了,我父亲在生前,我不知不觉把房地产赠给了堂兄,死后,堂兄把书交给了我,虽然没有公证但是由律师处理,我看了之后,是我父亲的签名,我也没有表现出来,现在半年过去了,家里要搬动,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20-05-16 13:58: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总的办理涉外认证手续的是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不过为方便各地公民及时办理认证手续,外交部已经授权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西、内蒙古、重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可以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对上述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文书使用国在当地设有领馆或其领馆领区包括该省、区、市,且领馆开展认证业务,则文书应先送该省、区、市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而后送相关国家领馆办理认证。

  • 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 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可以携带身份证明,房产权利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凡事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者文件都可以去公证,公证处说法正确。
  • 办理委托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人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中国大陆居民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来往内地或大陆通行证,外籍人提供护照)。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及其A4复印件一份,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社团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机关法人的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
    3、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A4复印件一份。
    4、委托书文本:委托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委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受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委托内容,如涉及房产的,房屋的基本情况(但涉及的房屋尚未确定的除外);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委托期间;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等;委托人的签名(印鉴、指印)及签署日期。
    5、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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