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山东寿光市XX的农民,妻子是淄博的XX工,一个是女孩,两个是2009年出生的,现在我们当地政府要社会抚养费,我应该付吗? 我应该付多少钱?

离婚
2020-05-16 13:5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征收目标将转变为三孩以上超生家庭,而各地标准不同,超生征收费用也有所不同。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作出征收决定,具体工作由所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执行,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执行。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 夫妻有一个孩子的,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扶养费,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由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