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样是不是算诈骗??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在外贸公司,有一天,他跟我讲有一个单要自己跟公司拿出来做,他是以有自己认识的供应商,价格会比较便宜的名义拿出来的。他叫我冒充那个供应商,然后用一个虚拟的公司,我本人的真实姓名和银行卡号签一个不是很正式的合同和接受定金(17000元)。但是前提是他根本没有去找工厂。现在公司把货款打到我的账号,我要跟他联系发货才知道他根本没有找工厂,原先根本不知道他要吃掉定金。现在钱已经在我的卡里面了,不知道怎么办。明天先把钱退给公司,看看公司怎么说了。不知这算不算诈骗?定金已经在我那朋友那里了

2018-09-27 18:0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人们遇到网络诈骗的时候,都应该选择首先冻结自己的银行卡,这样可以方便警方的处理,也可以防止自己的钱背很快的转走,但是在银行卡被冻结之后,受害者本身也不能找银行,直接恢复银行卡的功能,这个时候需要自己带着相关证件到银行进行取证,然后恢复自己的银行卡,才可以继续使用,而网络诈骗中没有被取走的钱,也不会受到损失,所以,网络诈骗银行卡被冻结怎么办?应该不要惊慌,等待警方的处理。
  • 刑法及司法解释对构成诈骗罪的数额进行了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 网络合同诈骗3000元以上可以立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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