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正在闹离婚,本来没有感情了很正常的事,可是在他们那里搞的很复杂,3岁的儿子一直是我朋友的妈妈帮着在带的,有时姑姑带回去管,孩子的母亲在孩子4个月时就经常离家出走的,现在已经有半年多没有回来了,在110的协调下2个月前开始1人1天来管孩子,我朋友是长期下午3点上班到半夜1点下班,父亲是残疾人,母亲70多岁了,我朋友向法院起述后,女方是解决不要孩子,后来法官也建议先撤述维持现状,这样男方母亲平时生活上可以有所缓解,(因为身体不是很好,也常常住院,有次半夜还打120急救),但是现在女方起述了,还是不要孩子,法官曾问女方:如果孩子给你,你要对方多少抚养费,反之呢?女方回答:给我,他要拿出2000,给他,我出300.我的朋友本来也想拖拖,想等孩子稍微大点能独立点,这样母亲可以稍微轻松点,但是现在看来这个办法好像也行不通,急求,哪位能帮忙出出主意。

离婚
2018-09-27 18:2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关于抚育费的数额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给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应一次性给付。抚育费总计为其月工资*(20%-30%)*12*18。 女方可以和男方协商抚育费,签署抚育费支付协议。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到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育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