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诉案件,如果受害人写了刑事谅解书,对被告人判刑有帮助吗?已经拘留3个月,逮捕证也下来了

刑事辩护
2018-09-27 19:0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谅解书是刑法中规定的酌定量刑情节之一,在没有法定的减刑情节的情况下,该谅解书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就成了重要的答辩工具,在现代刑事诉讼日渐发达的今天,刑事谅解书越来越受到重视。
    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限标准如下: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刑法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以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计算。因此如果你并不会被判处最高刑,但是追溯时效同样会根据最高刑来确定。
  •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其中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亲戚已经构成了盗窃罪,盗窃罪属法律规定国家应主动追究的犯罪行为。目前派出所不接受撤诉申请,可能是证明你亲戚不构成盗窃罪的证据不足,建议向报案单位及其有关方面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你亲戚的行为属于单位内部管理问题,由单位内部决定处理,并连同撤诉申请一并交派出所审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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