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安局开的伤残鉴定书时效是几天啊?我伤没好,我去做鉴定为什么他们不给做,让我伤好了再去做。我是外地的,等不到这么多天啊?求大家告诉我该这么办???急,我现在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如果我过三个月,那打我的人不是跑了啊?因为我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医院出院小结:入院诊断:双侧尺骨中段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入院情况:双侧前臂肿胀明显,压痛,右前臂较严重,畸形,可及骨檫感,右大腿及头部以及背部等多处软组织肿胀,青紫,压痛,双侧尺骨中段骨折,右侧错位明显。住院经过:骨科二级护理,卧床休息,双上肢支具外固定。

2018-09-27 21:5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具体数额需要具体计算

  • 1、如果工伤员工继续在公司上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不存在赔偿时效的问题,因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双方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支付的。
    2、工伤员工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当在一年内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要超过劳动仲裁时效
  • 你好,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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