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别人借了8000元的装饰费,中途他来宾馆吃饭付了6000元。 我还欠他两千块钱(六千块钱,他也认了)。 他现在向法院借钱起诉了我。 我该怎么办才好呢?

2020-05-17 01:5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没有借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1、找无利害关系的知情人出庭作证,但是仅有人证还不够,还需要有物证协助。
    2、提供银行转账证明,证明双方有这笔资金的往来,但是如果仅有转账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的话,也无法起诉。
    3、能证明借款发生的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据。
    欠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 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聘请律师参与法庭答辩
  • 借款被起诉,应当积极还款,履行完合同义务,可与对方协商撤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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