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个女人。我现在想离婚,男人的家庭条件好,汽车房子没有我的名字,我们没有财产纠纷,只有一个孩子,孩子一直在我养大,我怎么能赢得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
2020-05-17 06:38: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想离婚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以及分割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
夫妻共同财产
,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
继承
、受赠的财产;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另一方 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
离婚登记
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
结婚
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
、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另一种是
诉讼离婚
,即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主要涉及财产的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准备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去立案即可。起诉离婚需要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财产清单
通常来说,在不违反我国《婚姻法》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因此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决定子女归属于谁以及财产分割的分配。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达成协议,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因此这个时候孩子的归属问题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有法院的法官来进行判决,同时由法院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
的;
三、
重婚
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
证据
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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