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离开了工作,但是在我离开工作之后,公司没有为我的无薪工作付款,但是我已经报名了,现在我可以这样保留工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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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行为属于拖欠劳动报酬,你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样在30日内会拿到工资的,比劳动仲裁快得多,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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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根据你的实际入职到离职来计算的。你有权获得上述期间的劳动报酬。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所帮助,如果需要专业律师处理的,可随时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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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您工资,不得随意克扣、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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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