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近两年了,公司没有给我任何社会保障,现在让我去其他公司工作,我不想去,公司说辞了我,是吗?

社会保障
2020-05-17 11:0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对公司进行劳动仲裁
  • 公司调整你的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与你协商一致,否则是违法的。如果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和数额,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