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是她结婚第二年生孩子,丈夫一直在外面,过年回来几天再出门,结婚第三年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孩子做家人,不在家里听,一直离婚,我的朋友不想离开,一个人二十年,我的朋友现在离开的话能赔偿多少呢

离婚
2020-05-17 14: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
    我们通常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 您直接起诉女方即可,这种案件我处理过很多次,而且,过段时间还要去大庆办案,如果确有需要可以进一步沟通,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
  • 你好:
    有权追回损失,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事情较为复杂,建议委托当地负责任律师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