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定的收养程序,收养证明,但与收养父亲没有抚养事实,收养妇女有权分割收养父亲已故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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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收养公证,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送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②收养人的护照,永久居留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③被送养人的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④送养人的送养子女声明(包括送养动机、送养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以送养人的签名); ⑤被送养人系弃婴、孤儿的,须提供社会福利院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送养证明; ⑥收养人同意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包括收养动机、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及住址、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等); ⑦被送养人的免冠正面照片若干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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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个规定,但是收养后必须上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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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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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