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我叔叔分给我叔叔的,以前叔叔给我家的,没有书面协商,房间装饰等都是我们给的,有证明,他只有一个名字,十几年来一直在我们用,现在还在租房,最近房子被拆了,那房子到底是谁呢

2020-05-17 16:06:18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如果原租赁合同约定了自动顺延条款,应明确约定顺延的具体期限,以免因约定不明使顺延的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
  • 拿了结婚证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没区别,没你名字都是男方婚前财产
  •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拿了结婚证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没区别,没你名字都是男方婚前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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