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015年12月结婚的,家在农村,当时结婚的时候,光彩夺目的礼金是11万6,买酒席,三金是18万。 现在我有八个月的孩子了。 现在夫妻关系不协调,所以女性要离婚了。 彩礼和孩子能拿回来吗?

离婚
2020-05-17 16:4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 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 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 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