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打架受伤,是轻伤的对方全部要求赔偿,我一半的对方要起诉我,我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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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伤害,可直接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
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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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受伤,如果对方不赔偿损失,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但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对对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便确定对方的身份。
《
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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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案件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双方调解处理,
二,作为刑事案件在法院判.
三,由受害人自己举证到法院提起自诉,如果自诉的话属于自诉案件,你去法院告对方,法院才受理,法院不会主动追究对方的责任.
对于轻伤的案件是可以调解处理的,前提是双方对赔偿的金额都满意.
如果调节不成,派出所就会把案件移交到刑警队按刑事案件办理,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同时还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医药费等损失.
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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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构成轻伤涉嫌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节,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对于聚众殴打他人的要根据具体情节从衙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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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