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大家好,今年的9月9日我在一家旅店工作打扫房间时,不小心踩到地上的苹果皮摔倒.老板把我送到了医院,经医院检查,膝盖骨骨折,经手术下了2个钢钉.期间一切医疗费用由老板支付.我有份社区医疗保险能报销40%我给了老板,希望能减少他的损失.14天后出院我向老板提出,在付我5000元的2次手术拆钉的费用.老板提出报销的费用全部给我.我不同意.请问各位律师我有理由提出起诉吗?谢

2018-07-04 19:2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住院时,你须将劳动保障可给医院进行登记等出院时,可报销90%其于自费劳务工医保方法同上,但报销的金额是不一样的,门诊看病90元以下可报90%,90元以上的只报90元.
  •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住院医疗如何报销,是否住院的所有收费都可以报销呢?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有大概是多少呢?今天小编一起回答您关于医疗保险报销流程的问题。  以北京为例来说:  
    1、北京市推行持卡就医,门诊费用只需要交纳自费和自付部分,请注意需持医保卡挂号就诊。  职工门诊起付线是1800元,社区医院报销90%,其它医院报销70%,限额2万元  
    2、住院医疗在出院时进行结算,报销的金额做统筹基金记账,个人支付自费和自付部分即可办理出院。  职工住院起付线1300元,以三甲医院为例,1300-3万元部分报销85%,3-4万元部分报销90%,4万元以上,报销95%,封顶线10万;10万元以上,有大额互助基金报销,报销比例85%,封顶线20万元。  医保的门诊报销如果是意外伤害治疗是可以报销的,住院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收费都报,主要报的是治疗费及床位费还有手术费及医药费等,陪床费及空调费及洗涤费都是不报销的,门诊的报销比例一般情况下是扣险100元的免赔额然后按比例赔付,住院的费用一般是定额给付与比例给付。  当然,社会医疗保险在实行报销的时候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实现报销的。这种报销比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就诊医院不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之后再剔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其它非医保范围费用”,剩下在职人员报80%,退休或者失业、无业50%。(注:医保报销只保甲类药品即医保用药,乙类为非医保用不可报销)。  
    2.在职员工住院医疗报销报销比例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武汉市82%/84%/87%),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70%左右(武汉市80%/65%/50%)。  
    3.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社会保障卡并没有调整任何医疗报销的比例,根据2005年出台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70岁以下退休人员的社会补充医疗保险为50%,而在缴费机构进行报销手续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医疗保险手册的复印件、诊疗费单据、收据、明细等等东西的,详情也可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 以下各种发生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一)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三)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携带资料办理  
    (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广州市老工伤人员(1993年8月1日前发生工伤)应携带《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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