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2020年49岁,在施工工地上干活儿因工负伤,沒有做伤残鉴定,施工工地能赔付要多少钱

2020-05-17 21:3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员工工伤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伤残后可以要求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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