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婆婚前借了我五万块钱,现在没还我,我没有他们借钱的证据,我要离婚,请问怎么把钱要回来

离婚
2018-09-28 09:4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赠送的钱是不能要回的。财产的赠予,跟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关系不大。离婚后,赠送给的财产,如果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也没有其他法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赠送的财产不能要回。
      法律上赠与含义,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如果能够认定为上述情况的,则可以认为夫妻双方不用共同承担这份债务。

  • 1、婚前的借款一般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另一方无义务归还,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此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2、婚姻存续期间财产除了以下的情形,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