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84年生小孩,当时男20岁女18岁没有领结婚证一起生活至今,请问这是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没到法定年龄是不是就不是事实婚姻?不是事实婚姻,那这个婚姻是不是就无效的,想分开不在一起了,是不是就不用去法院办“离婚”?????

离婚
2018-09-28 10:2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非法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如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可诉讼解决。
    2、解除同居关系的子女抚养:可比照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
    3、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你好!取证重婚的话,需要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领取了结婚证。按照你说的情况,可以尝试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以对2003年买房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如果能证明两人是以夫妻名义买的房,那么这份证据对你会十分有利。
    另外,你还可以去他们同居的地方进行取证,证据可以是照片、录像,也可以是邻居、同事的证言。至于你父亲对你的威胁言语,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父亲将实施上述行为,你也可以报警。
  •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94年以后的同居),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
    一般来说,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